專題文章:從藝人受害者之姿發言來看公關危機處理:認識卡普曼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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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交流分析學派」(Transactional Analysis, 簡稱 TA)由艾瑞克·伯恩(Eric Berne)博士創立,其核心概念是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互動,是在扮演三種「自我狀態」:父母(Parent)、成人(Adult)和兒童(Child)。而卡普曼三角(Drama Triangle)則是TA理論中最為人所知的應用模型之一,由史蒂芬·卡普曼(Stephen Karpman)博士於1968年提出。
近期藝人在網路上的發言引起了廣泛討論,許多人認為他「以受害者之姿發難,顯得不厚道」。在瞬息萬變的網路時代,公眾人物的一字一句都被放大檢視,任何涉及「委屈」、「不滿」、「責怪」的言論,都極易演變成一場公關災難。
然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言模式,往往不是出於惡意,而是在極度情緒壓力下,無意識地落入一種被稱為「卡普曼戲劇三角」的溝通陷阱。讓我們來認識這個理論,結合心理學洞察與公關策略的危機處理建議,幫助旁觀者理解和應對類似的衝突情境。
「溝通交流分析學派」(Transactional Analysis, 簡稱 TA)由艾瑞克·伯恩(Eric Berne)博士創立,其核心概念是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互動,是在扮演三種「自我狀態」:父母(Parent)、成人(Adult)和兒童(Child)。而卡普曼三角(Drama Triangle)則是TA理論中最為人所知的應用模型之一,由史蒂芬·卡普曼(Stephen Karpman)博士於1968年提出。
卡普曼三角描述了一種破壞性且不斷循環的人際互動模式,涉及三種角色:
角色名稱 | 核心感受與立場 | 經典台詞(潛台詞) | 行為模式 |
受害者(Victim) | 「我無能為力」、「我好可憐」、「這都是別人的錯」 | 「救救我!」、「我這麼倒霉。」 | 抱怨、找藉口、依賴、拒絕改變、激發他人的愧疚或憐憫。 |
迫害者(Persecutor) | 「這都是你的錯」、「你真是個麻煩」 | 「你為什麼總是做不好?」、「你必須聽我的!」 | 批評、責罵、挑剔、控制、貶低他人。 |
拯救者(Rescuer) | 「讓我來幫你」、「沒有我你不行」 | 「別擔心,我來搞定。」、「你只要照我說的做就好。」 | 過度幫助、承擔責任、犧牲自己、忽視自己的需求。 |
三角的運作機制:從被害者到迫害者
這三種角色在衝突中會不斷輪替,形成一個惡性循環的「戲劇」。
- 受害者發難: 衝突往往從一個「受害者」角色的發言開始,他們感到委屈、不公、無助,並將問題的責任歸咎於外界。
- 尋找迫害者: 受害者需要一個「迫害者」來責怪,以證明自己的無辜。
- 吸引拯救者: 受害者也可能會吸引一個「拯救者」來給予安慰或實際幫助,但拯救者的幫助往往是過度的、不請自來的,長期下來會讓受害者更加無能為力,並開始覺得拯救者在「控制」或「犧牲」自己。
- 角色轉換: 當受害者不滿拯救者的幫助,可能會轉身變成「迫害者」去指責拯救者(「你根本不懂我!」);拯救者感到不滿時,也可能轉為「迫害者」去責備受害者(「我為你付出這麼多,你還不知足!」)或成為新的「受害者」(「我對你這麼好,你卻這樣對我!」)。
這種模式的共同點是:沒有人真正為自己的問題負責,問題本身也沒有得到解決,大家只是沉浸在情緒的戲劇中。
藝人的網路發言極有可能就是卡普曼三角中的「受害者」(Victim)角色:
核心感受:朱先生的發言透露出他對於合作條件感到不公或被刁難、錯愕與委屈,這是一種典型的受害者心態——感到被傷害、被對待不公,而自己似乎無法改變局面。
對外歸因(尋找迫害者):當他公開表示「要求為難他」時,他無意中將前東家或主辦方塑造成了「迫害者」(Persecutor)。他的言下之意是:「是你們無理的要求導致了我的痛苦和無法合作。」
引發輿論/拯救者:這種「受害者」發言旨在向公眾尋求同情、支持和公道,將網民或媒體拉進來充當「拯救者」(Rescuer)的角色,希望藉由輿論的力量去「懲罰」或「施壓」於迫害者(前東家/主辦方)。
為什麼會被認為「不厚道」?
• 單方面破壞關係: 受害者角色在公開場合控訴,實際上是單方面終止了理性的成人對話,將私人或商業糾紛公眾化,迫使對方不得不進入防禦或反擊的「迫害者」位置。
• 逃避成人責任: 成熟的「成人」溝通會就事論事,表達需求,並對自己的情緒和選擇負責。而「受害者」溝通則傾向於逃避解決問題的責任,只是專注於傾訴自己的痛苦和責怪他人的過錯。
• 情緒勒索: 這種發言方式,雖非本意,但實質上是在用情緒(委屈、失望)來對合作方和公眾進行道德綁架或情緒勒索。
心理師推測,藝人不願透露那「三個要求」,可能是因為一旦揭露,無論要求是否合理,都可能對雙方造成難堪,讓品牌形象更受損。因此,公關危機的處理核心,並不是證明誰對誰錯,而是如何迅速跳出卡普曼三角,回歸「成人」溝通,修復或止損品牌形象。
建議一:跳出「受害者」角色,回歸「成人」心態(關鍵:負責與感恩)
A. 立即重發新聞稿/聲明稿:
重點是從「我被傷害了」轉變為「我對這個集體負責」,用專業、理性、且充滿格局的「成人」語氣來取代之前的「兒童/受害者」情緒。
公關目標 | 語氣範例(取代舊聲明) | 心理學轉變 |
表達委屈,但對內歸因 | 「對於這次合作未能圓滿,我感到非常錯愕與委屈。但我理解所有商業決策都有其複雜性,我們都有各自的難處。」 | 從「被迫害者」轉為「負責的自我」,承認情緒但控制表達。 |
保護品牌IP(F4) | 「F4不僅是我們的回憶,更是承載一代人青春的IP。我深知維護這個品牌的完整性與正面形象,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共同責任。」 | 從個人恩怨跳升到共同利益與大局觀,將焦點從個人委屈轉移到集體價值。 |
感恩與肯定前東家/主辦方 | 「在此,我仍要感謝前東家與主辦方多年來對F4的貢獻和努力,無論合作與否,我始終感恩這段緣分。」 | 結束「受害者-迫害者」的對立,給對方臺階,為後續溝通創造可能性。 |
B. 提出退而求其次的合作條件(給對方臺階)
給對方一個優雅退場或繼續協商的「臺階」。一旦公開「撕破臉、鬧僵」,對方就會陷入「面子危機」,合作自然無法繼續。
• 建議操作: 在新聲明中,主動收回或軟化之前透露的爭議點,轉而提出一個「退而求其次」且更為靈活的合作建議。
• 例如: 「雖然原有的合作方案無法達成,但我願意以開放的態度,就其他形式的合作進行探討,例如公益活動、小型見面會,或是錄製一個短片向粉絲致意,共同維護這個品牌IP。」
這一步將訊息傳遞從「我們之間有不可調和的矛盾」變為「我很重視這個合作,並願意承擔責任和彈性,找到一個雙贏的方案」。
建議二:從危機中創造「成長型人設」
公眾人物的魅力不在於完美,而在於如何從錯誤和衝突中學習和成長。朱孝天先生可以利用這次事件,將自己的形象從「委屈抱怨的受害者」轉變為「追求真誠、勇於反思的獨立個體」。
1. 進行深度自我揭露(非抱怨):藝人可以透過一個訪談或Vlog,分享他從這次事件中對「商業與人情」的理解,以及作為一個成年人,如何學會處理情緒並將其轉化為更成熟的溝通。
錯誤範例: 「他們當時那三個要求有多過分,我簡直氣炸了。」(受害者/迫害者)
高情商範例: 「我承認,我當時的公開發言是帶著強烈的情緒,沒有完全從商業夥伴的角度去思考問題,這是我的失誤。現在我明白了,成熟的合作需要放下情緒,專注在共同目標上。」(成人)
2. 推廣「卡普曼三角」概念: 作為一個學習者,藝人可以主動介紹這個概念,並公開承認自己「可能在那一刻不小心落入了受害者模式」。這種勇於自我剖析與教育公眾的行為,能極大地提升他的人格魅力和公信力。
擺脫戲劇三角,成為高情商的溝通者
卡普曼三角告訴我們:在人際衝突中,當我們感到「委屈」、「憤怒」或「想拯救別人」時,很可能已經掉進了破壞性的溝通交流模式。
走出三角的黃金法則:
1. 自我覺察: 問自己:「我現在是在扮演受害者、迫害者,還是拯救者?」
2. 轉換為「成人」狀態: 回歸理性,專注於事實、數據和實際的解決方案。
3. 負起責任: 承認自己的情緒,但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起全部責任。
4. 設定界限: 「拯救者」要學會放手;「受害者」要學會自己解決問題;「迫害者」要學會表達需求而不是指責。
對於藝人來說,公關危機的處理,就是一次從「情緒的兒童」轉向「理性的成人」的絕佳機會。一個真誠、負責、懂得在衝突中學習和成長的公眾人物,遠比一個永遠不犯錯的「完美偶像」來得更有力量,也更能獲得大眾長遠的尊重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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