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從法規突破,到審查成功,台灣大台北首間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准,合法執行通訊、遠距、網路、線上心理諮商之心理治療所,聊聊心理治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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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心理治療所日前收到臺北市衛生局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許可函,為北台灣第一間主管機關核可准許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的心理治療所,正式開啟網路、通訊、遠距心理諮商工作元年。



聊聊心理治療所日前收到臺北市衛生局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許可函,為北台灣第一間主管機關核可准許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的心理治療所,正式開啟網路、通訊、遠距心理諮商工作元年。

台北市衛生局經第一階段行政審查、第二階段專家審查,准予本所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聊聊心理治療所院長,張銘倫臨床心理師表示,從送審的前置作業,到專家審查會後的反覆修正計畫書,前後歷時一年之久。

一年前,台灣爆發新冠肺炎,張銘倫臨床心理師即投書媒體提醒長照居家業務需注意人流移動所帶來的傳染風險,並建議透過遠距視訊諮商來輔助長照居家心理業務,這次也將此情境寫在通訊諮商審查的計劃書中,想不到在專家審查時被打了回票,原因是中央衛服部並未開放長照業務可以通訊方式為之。

"也許要等到疫情大爆發,中央才知道什麼叫做超前部屬和重要性何在。"張心理師嘆道。回想2017年10月26日唐鳳在行政院主持的網路諮商法規適性會議中,身為在場唯一一位心理師,張銘倫臨床心理師即提出適用情境與問題解決之道,例如適用情境,張心理師提到:

  • 心理諮商或治療有嚴謹的結構和專業內涵,像是面對面的行為觀察;在治療空間、結構當中所有發生的行為互動模式等等,都是很重要的評估資訊,這部份透過網路將無法獲得。所以網路能提供的心理服務,其界限和範圍還有待商榷,若姑且以「諮詢」、「衛生教育」或「課程」這類的名詞來討論的話,我目前想到的網路心理工作或服務,大概有以下情境:
    1. 文字非即時諮詢
    1. 語音非即時諮詢
    1. 網路文字即時諮詢
    1. 電話或網路語音即時諮詢
    1. 網路視訊一對一即時諮詢
    1. 網路視訊一對多即時團體(直播)

  • 我們可以討論各種網路情境之下,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再來研究,什麼樣的結構、規範和工作模式,心理師是可以和個案一起工作的,確立專業人員的工作範疇與權限而不用怕被檢舉、被告,也保護個案的福祉。

 

 

關於問題解決方案,當時現場糾結一個議題:執業以一處為限,新創業者以為這一條將之修法之後(不以一處為限),心理師就可以從事網路工作了。科長和張心理師都解釋,現行方式以支援報備來解決,科長特別提到有管理上的問題。諮商教授提到,支援報備對諮商心理師不利,因為諮商心理師同時跑很多間學校,無法報備,所以也在灰色地帶違法邊緣。

當時張心理師馬上提出,能否支援報備到合格的心理治療所/諮商所從事網路心理工作。事實上,目前台北市也納入此考量,形成執行要點之一。

內文引自:遠距諮商,如果手機裡住著心理師?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專業服務之法規調適研究會議的實況分享



由於網路心理諮商當時並非合法的諮商方式,因此衛生福利部2017.11.22(三)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衛生政策暨健康照護研究中心主辦「心理師提供線上諮詢相關規範」,活動旨在討論「網路心理諮商」議題並蒐集資料,以提供往後制訂相關法令時的考量。

這場產官學的精采思辨,院長又有幸與會,當時
衛服部醫事司呂念慈科長提到:

開放是時勢所趨,但先前出現「狀況」,主管機關希望設立前置條件來避免。12月初,將找學會、全聯會來意見交換。開放是必然,但也需規範。

法規由衛服部醫事司負責,服務端由衛服部心口司負責。與會者多為政府官員和心理師,提出的重要問題約略有:

醫療糾紛出現時,權責如何釐清?

非醫療機構,諮詢非醫療行為要收錢嗎?健康照護、衛教非醫療行為。

操作型定義,試辦時以研究來進行,有IRB來代替目前的合法性。

討論的是醫療行為,所以是網路諮商,不是網路諮詢。醫療行為一定要實名。

平台擁有者通常是企業,無心理專業背景,可能無法維護個案和心理師的權益。


當時的許多討論,時至今日看來十分有趣,包括現場主持人北醫陳醫生提出一個莫名總結:服務端限定法人機構,排除心理治療所/諮商所。遭到在場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聯會林耿樟 常務理事強烈抗議:

顧及醫療專業品質,也顧及心理師的維生,服務端限定法人機構,排除心理治療所,也限縮心理師工作權益。也會無法避免一家企業讓很多心理師靠行的弊病發生。陳醫師再次強調:"可能還要公法人才行。"林耿樟常務理事不畏強權發言:最有權勢的人劃地為王,仍須保障心理師工作權益。

張老師基金會提到:若有APP更方便。時至今日看來,下載APP其實非常不方便! 疫情簡訊實聯制就是因應科技對我們人類的制肘而順應而生,我們希望享有便利、人權資安、隱私,目前實務經驗為網頁型登入或是台灣人民普遍慣用的通訊平台為主,主要的思考是分散風險;當服務端跟特定網路諮商企業簽約,隱私敏感性資訊剛好"整組搬走"!但是使用非限定網路諮商的平台,不懷好意第三方無法從大量資訊當中挑出敏感性資料來外洩或做其他特定用途。也可避免圖利特定廠商和被特定廠商壟斷市場的弊病發生。


  部分資料來源:臺北地區醫法論壇 
「心理師提供線上諮詢相關規範」:網路遠距諮商議題討論與資料蒐集

主辦單位:衛生政策暨健康照護研究中心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主持人:陳再晉醫師



2018年4月,聊聊心理治療所萬眾矚目中開幕,張銘倫臨床心理師成為負責人和院長,回憶道:2018年11月19日,陳彥竹諮商心理師,在粉專留訊息說:我們有個團隊最近在籌備網路心理諮商的業務,在網路上看到您寫的這篇文章"專題文章:如果手機裡住著心理師?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專業服務之法規調適研究會議的實況分享",不知是否能有機會和您有些交流與討論?

當時我欣然同意,便約定11月21日(三)19:00 這個時間在聊聊心理治療所舉行交流會議,陳心理師說: 我會和系統負責人(Cary)一起過去,到時再大家分享討論。

這個Cary就是鳴醫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謝懿,號稱該公司進入沙盒,可法律免責。今天才學到的"空手套白狼",沒想到在之後兩年,我以切身經歷領教這句話的意涵。

心理師們都很怕麻煩,討厭碰3C和寫計劃書,遇到有廠商願意推動這件事感覺滿好的。謝懿剛開始要求把他底下的心理師們暫時執登掛牌來聊聊,為了讓遠距諮商業務能推展,後來決定自己開一間擁抱心理諮商所而打消此意。業務沉寂了一陣子,2019年夏天,APP優化之後,開始少數幾間治療所諮商所掛在上面,勉強幫陽春的APP撐場面,資歷深又熱血的我,常常在APP上面值班、回答問題、發佈衛教文章。2019年12月,謝懿說,我們家工程師都很喜歡妳,也許可以讓妳加入我們經營核心,到時候全台灣的心理師都可以加入我們底下,有錢大家賺,但是這件事情絕對不能對外人說。2020年1月,謝懿突然跟我要個案資料表想要"參考",我說你們自己擁抱心理諮商所沒有嗎? 沒有表單怎麼接個案呢? 謝懿開始呼巄說,哎喲現在沒有再理他們了啦。


可能有些人開始質疑自己的品牌價值與其他資源被遠距抱抱利用,壯大他們的品牌,還要開始繳費給他們養底下的子公司,謝懿開始對外營造一個丟包與切割擁抱心理諮商所的意象。


審查一直都沒進展,我也急也會催問,謝懿說一直跟衛生局窗口有聯絡、保持友好,跟官方持續打通關。2020年3月,謝懿說,衛生局審查有眉目了,要準備哪些文件,公司也開始要準備跟各所簽約,寄來的合約,赫然發現代辦費。"不是說我貢獻最多,不跟我收代辦費嗎?" 

"我是很想不收妳錢,但是公司其他人不同意。"

我心想,你不就是執行長嗎?不是你說了算嗎?施小惠、空口開支票的人是你,不認帳的時候就推給公司其他人。


2020年夏末,新的業務經理出現了,準備行政文書審查,計劃書內相同的錯誤一錯再錯,新的業務經理連我們治療所的名字都搞錯好幾遍,不該出現的小錯誤又拖慢了我們好些日子,然後10月送件之際,我們旗下諮商心理師因為當年度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改選而無法及時取得當年度有效公會證明,整份計畫書被打回票,但擁抱心理諮商所和看見心理諮商所卻順利進入專家審查,我問經理,為什麼擁抱和看見知道要如何取得當年度有效公會證明?你第一時間知道情報應該要告訴我,除非你是故意讓我落後? 他當然否認,還說當第一批反而不好,因為被批很慘。


謝懿規定我們所內個案要下載APP並把個資登錄完成,如果個案一個地方沒勾稽到,就會被標定為遠距抱抱APP的個案,刷卡已經被扣手續費了,居然還要收取我們8%的費用! 跟客服要求改回來,還會被質問原因,我愈想愈荒謬,明明就是我自家個案,我還需要特別要求你把個案還給我? APP下載不順、很難用,我們不但要花時間精神去教育訓練個案,還要代為向客服溝通聯繫,簡直多出好幾倍工作,被當作是APP公司的免費員工,個案還會被過程激怒,為什麼不能直接會談,要下載這個鬼APP幹什麼? 身分證圖檔等隱私資料還要留在APP上面? 我只是來諮商,還要擔心隱私外洩? 除了手續費、轉介費,還有月租費、系統使用費...折合下來根本不敷成本。我開始感覺到,我們付出太多的時間、心神、金錢在fit這套APP,真正重要的審查卻進展龜速。後來又發生遠距抱抱發動的宣傳文案讓我方違反專業倫理又有違法之虞,互信合作已經愈來愈遙遠了。


也許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以為遇到好夥伴,面子裡子都被慢慢螞蟻搬象,花了兩年才慢慢清醒,讓圈外人代操、代理、代言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面子和裡子沒賺還倒賠。我開始把計畫書整份拿起來看,準備接管自己的事務,才發現APP公司的公版內容不但錯誤百出,根本就把全台的所都當作擁抱心理諮商所來寫,失去我們自身的品牌與專業獨特性,其實也只要按照臺北市衛生局的辦法來書寫內容即可,內容都是我們專業心理師再熟悉不過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外行人代寫代辦。

我自己反覆增修,好不容易闖關成功,進入專家審查會時,資安專家委員問:

"人家說他們有HIPPA證書,妳就要相信嗎? "

我這才想到,對耶,我都沒看過謝懿把HIPPA證書拿出來過,搞不好根本就沒有!? 委員又問: 他們公司內部什麼層級的人可以看到什麼樣敏感性和非敏感性資料? 出了差錯,妳要用什麼法律來告他們?罰則是什麼?


2020年11月26日,我line謝懿,說我需要:
1.HIPAA認證證書
2.契約修正:
2-1你們公司出現缺失,我方告你們的賠償或罰則是什麼?
2-2你們公司的哪些人?依法可獲得非敏感性資料與敏感性資料?

謝懿回說:
我會把需求轉達給公司同仁請他們協助,話說剛剛問同事時他們說好像有寄一封信給你,是想要詢問後續的合作模式的,看是不是能夠先給我們個答覆。


2020年11月30日,我又再問:今日下班前可否拿到上述資料?謝懿回:CHARLES 還在準備中,關於合約,法務還在幫我們撰寫。2021年1月2日,我就同意書中翻英問題問謝懿,謝懿說,就我的理解是...我問:你的理解? 這份同意書是誰擬的呢? 不是你? 謝懿回:Charles 跟律師協作的。並說:我現在都不太處理行政跟業務的事情了,主要都在募資、拓展市場、商業推動等事情,一些公關活動會參加,所以很多事情我都是從旁的理解。

"您同意遵守通訊心理諮商之視訊安全與道德規範,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及和涉及國家安全之資料;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影音或圖文資訊。"

這怎麼會是他們公司經理跟他們律師擬的呢?明明就是北市衛生局的辦法內容啊!


後來一直到2021年2月,我跟遠距抱抱APP公司因為月租費、系統使用流量費等費用問題見解不同而解約,謝懿從此不讀不回,當然,我也從來沒有收到HIPPA證書的影本--什麼鬼影子都沒有。


原來專家審查會還有這等功能,
真是愛之深,責之切,其中的資安專家不但管資訊安全,還會貼心提醒心理師是不是遇上詐騙集團了。


而我後來才知道,衛生局並不特別要求需要HIPPA證書,使用任一通訊軟體皆可,只要把使用與管理的方式擬訂好,免費又好用,根本不需要付錢給Zoom、Line、Google Meet...不需要當這些公司底下的免費員工。也不需要跟醫院和診所簽MOU--我們好不容易跟復健科診所的家醫科院長簽來一張MOU也被衛生局打了回票,原來只要我們的轉介單格式,並證明我們碰到嚴重病人會轉介到精神科即可。


"遠距諮商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管理和案源"。張銘倫臨床心理師回想這一路以來的波折,其實真正的挑戰才要開始。不斷有同業來詢問審查過程,張心理師不斷幫官方推廣"用免費的就好",疑似檔人財路,被商業公司發動工程師對我們進行負評攻擊。

"我們這一行就是這樣,好壞皆不足為外人道。"心理師們還是把線下實體面談諮商的本業做好就好,遠距諮商,真的沒有那些搶著通過的人想的那麼美好,成就這件空中的虛擬工作,居然先一身狼狽。


想要成就虛擬,實體動工必須先打好地基,實體會談室的安全、信任、氛圍、啟發、療癒;治療師的臨在、關注、體貼、雙方互信必須先成為案主心底的過渡客體,藉由記憶讓時間延續,虛擬的會談才有可能演變成是線上治療,而非普通的談話。

只要這點成立,學派或諮詢、諮商、治療等形式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去撼動案主心底從通訊諮商獲益的評估。

打地基是浩大工程,地基沒打好,治療師又缺乏三觀(法規、倫理、專業)的話,線上虛擬工具就會成為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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